再说球员,穿什么鞋子舒服,合不合脚,只有自己知道。就如当下大家谈论婚嫁一样,总是拿“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”就是那个理。作为球员,特别是大牌球员,一些品牌公司为了找他们代言,肯定会专门为其定制所需装备。只有穿上他们觉得舒服的鞋子,他们才不容易受伤,只有他们不受伤,事实上代言的效果才更好。所以,作为球场上打球的球员来说,穿什么样的鞋子,当然要由球员自己选择才好。
所以,争论阿联扔鞋一事,其实三方都没有错,都是为了自己利益。阿联为了自己打球舒服,避免不必要的受伤是可以理解的,李宁公司出了那么多钱,当然要收获相对的利益,而篮协为了避免毁约金,同样有严格限制是道理。
如果非要说谁对谁错,那么可以说,篮协做事不够老到,考虑问题不够周全。因为,篮协当初签约赞助合同时,根本就没有考虑到打球的球员,他们穿什么样的鞋子合脚。一旦不合脚,球员受伤怎么办?没有那些球星充当门面,联赛品牌又拿什么提高?这是篮协当初做事考虑不周。或许,当初穷怕了,所以李宁公司愿意出那么多钱赞助,什么条件都答应。而篮协没有想到的是,球场上打球的,不是鞋子,不是衣服,而是球员。
你不给每个球员做订制,球员穿着不舒服,那么球员就容易受伤,这样的道理谁都懂。而作为联赛,大牌球星就是推广联赛的最好品牌。如果那些大牌球星因为鞋子不合脚而受伤停歇,整个联赛都见不着几个大牌球星,那么,你赞助商砸再多的钱下去,也见不着能收到多大效果。事实上,没有那些大牌球星在打球,你赞助商也未必肯砸那么多钱下去。这都是相辅相成的。
阿联说了,他扔鞋不是因为品牌,更清楚契约精神,而是因为鞋子不合脚。是的,穿上会让自己受伤的鞋子,他宁可不打球,这就是职业球员该有的职业精神。如果穿上不合脚的鞋子打球,从而受伤停歇,影响的,甚至会是终身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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